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地图
 招生考试网 - 考研 - 招生简章 - 正文

天津农学院2013年考研招生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2-9-5 19:24:21

天津农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3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20名(含国家计划和自筹经费)。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在学校宏观控制下,依照生源情况相互调剂。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后招生计划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我校注重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就业率达100%,就业去向多为地方性高校、国有企业、大型私有企业及政府机关。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可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作为我校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英语达到国家四级或具有相当四级水平,并通过八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在复试时加试2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三、考试科目与考试大纲
  (一)初试考试科目: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采用教育部考试管理中心命题的全国统一考卷;610数学、611化学、801植物生理与生物化学、802植物生理与生物化学、619普通动物学、804水域生态学、620鱼类学、806海洋生态学,选用我校自命题试卷。
  复试科目参见《天津农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考试大纲:请考生关注我校网站与研究生主页。

  四、报名
  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依照报名所时选报考点,到指定的地点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日期: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月5日上午 1月5日下午 1月6日上午 1月6日下午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六、资格审查:
  我校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教育部规定,对照我校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要求,自审确认考生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不予复试、取消录取资格等后果完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复试、录取:
  复试时间为2012年4月初至5月初,将依照2013年国家研究生复试工作基本要求及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复试方可被录取,复试内容包括:英语笔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等。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加试科目不及格,不得参加复试。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并且无传染病。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九、注意事项
  1.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注意网报时间,及时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指定时间到所选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只填写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录取进校后再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
  3.各学科导师简介,请登录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主页(http://yjs.tjau.edu.cn)点击“导师工作”-->“导师风采”页查询。
  4.考生报名时应认真了解报名须知,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如发现考生填写虚假材料,后果自负。
  5.考生在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时,必须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完整填写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便于联系考生及后续材料寄送。
  6.考生请于初试结束后保管好准考证及其他材料,供复试资格审核及录取通知领取。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部分城市落户要求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出地为毕业院校所在地,不迁移户口的考生就业时由于户口问题而影响就业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8.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9.我校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招生单位代码:10061;单位名称:天津农学院
  天津农学院:http://www.tjau.edu.cn
  天津农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http://yjs.tjau.edu.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天津农学院页面:
  http://yz.chsi.com.cn/sch/schoolInfo--schId-677414.dhtml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天津农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384 咨询电话:022-23785573 E-mail: tjauyzs@126.com
  联 系 人:杨老师
  天津农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竭诚为考生提供详尽的咨询。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闽ICP备06019773号